收费标准
青岛工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五条 收费标准:普通本科学费为12000元/生·年,热门专业为13600元/生·年,专科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除外)。除学费外,还按标准收取住宿费。学生教材费、生活费等费用自理。学生休学或参军的,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