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江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局和江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同时向考生公布。分专业收费标准为:文科类专业8000元,理科类专业8000~10000元,艺术类10000~12000元,体育类10000元,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10000元,英语(国际商务)专业12000元,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学年。如有新的文件则按新的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