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济宁学院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按照鲁价费函【2017】50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