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北京吉利学院录取规则

1、国家计划内统招专业招收参加当年高考并达到各省(市、区)高招办划定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

2、计划内艺术类及音乐舞蹈专业招收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或参加当地联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当地高考,达到当地高招办划定的艺术院校或音乐院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

3、计划内高职单考单招专业招收具有北京市户口,参加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北京市文化课单独命题高考,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职高、中专、中技毕业生及普通高中毕业生。

4、扩招专业、311品牌专业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历者(含职高、中专、中技)。

5、欧美国际学院及国际管理学院出国留学生招生对象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及专科毕业生(具体详见欧美国际学院及国际管理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