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二、录取原则:

  1.各专业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往届生依据考生评语),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3.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选测2C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1C1D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4.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1:1.2进档。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到其它志愿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

  (1)普通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选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选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3)酒店管理、商务英语专业: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英语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5.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等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6.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只招男生。

  7.酒店管理、文秘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8.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