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录取规则

  1、调取比例:在高考(微博)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学院录取采取“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专业录取办法:第一学校志愿录取的考生,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根据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学院执行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有关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联系电话:024-23743067



     网 址:www.sjcy.edu.cn



  7、艺术类专业招生情况说明:



  2011年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在辽宁省招生。



  对于辽宁生源考生学院认定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辽宁省艺术类文化课提档最低控制线且取得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按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8、其他:



  江苏省录取原则:考生进档后学院参考“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录取,首先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