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辽宁何氏医学院录取规则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以120%的比例调档,其中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其他省份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6、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办法

报考辽宁何氏医学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地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应层次合格证。

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考生所在地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要求。动画、产品设计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以文化课成绩(包括数学分)的40%和艺术类省统考成绩的60%折合成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不要求英语小分,同等条件下,英语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