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齐齐哈尔工程学院录取规则

第七条 录取规则: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进行录取。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
  3、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各专业均不受外语语种限制。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