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郑州科技学院录取规则

十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各省区招生录取政策,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按照生源省安排批次录取,依照报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调档按照各生源省规定投档,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4.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生优先录取。
5.艺术类只面向河南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艺术成绩占60%,文化课占40%原则依次录取。
6.体育类只面向河南省招生,专业成绩以本省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和专业课双过线者,按照文化课成绩高低原则录取。
7. 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8. 依据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计划额满,根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9. 录取结果的公布:将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审批,经核准备案后由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我院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
十二、办学特色:
1.以培养应用技能型人才为出发点,强化学生实践技能课程学
习,注重试验、实训和实习教学环节,依托学院和校内外实训的仿真和全真生产操作平台,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
2.根据学生个性特点进行专长引导培训和综合素质的拓展。学院通过课堂教学和第二课堂对具备在艺术、体育、演绎、口才等各个方面搭建平台,有各种学生团体30多个,配备语音室、中西器乐、形体练功房、大型体育场馆、文化广场等,实施通识教育和个性引导教育,让学生尽其所能施展才华。
3.根据社会需求适时拓展专业方向,增设社会需求量大和前瞻性专业及方向,力求“小专业大方向”和“大专业小方向”,通才与精才培养并举,使学生学习与就业方向更加明确。例如近两年内,增设了需求量较大的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等新专业,在传统专业上增加了工商企业管理(招投标经营与管理方向)、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行政管理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软件技术方向)、应用电子技术(光伏材料加工与应用方向),使专业面进一步拓宽和精细。
4.利用在校内建立的国家二级建造师、教育部NIT考点、国家数控工艺员培训点、全国职业素质教育考试培训基地、全国书画艺术等级考点、建筑类双认证考点和鉴定站等30多个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与考点,使学生足不出校,就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种职业资格证书。
5.利用民办就业市场,学院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