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规定;
2、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录取原则;
3、投档比例执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
4、按志愿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5、按志愿投档到我校成绩并列时,文史类专业根据文科综合成绩、理工类专业根据理科综合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并确定专业,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分数优先录取并确定专业;
6、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