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对于一志愿进档考生,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高分考生,并严格按各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

  4、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录取。

  5、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商务英语、国际贸易实务的进档考生按英语成绩依次录取。

  5、执行各生源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8、无加试要求。

  9、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