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厅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凡来我院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3、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特殊情况学生到校时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酌情调整专业。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5、煤矿开采技术限招男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6、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www.ldzy.com 招生就业页,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360973, 0738-8360978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