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患有传染病、心脏病或身体有严重缺陷影响正常学习的考生不能录取,对于色弱、色盲考生“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图形图像制作”三专业不予录取。其余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即先录取本校平行志愿的考生,若平行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征求志愿及降分征求志愿的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E、无专业加试要求。

  F、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