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南宁地区教育学院录取规则

招生对象:主要面对广西招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志愿报考我院的招生专业,我院将按照招生的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特别说明:

1、录取时在原计划基础上增加20%招生计划。

2、录取:凡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考、总分达到自治区考试院统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即可录取,户口随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