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依据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江苏省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计算录取分,考生报考我校两门选修科目测试需达到BC级及以上等级。必修科目测试等级需达到4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分,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分。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4.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较好,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一口试且成绩在良好以上。

5.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