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十二、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

2、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过程中,严格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类(专业)安排办法:按照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类(专业)进行录取,根据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对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的,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5、艺术类专业要求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相关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6、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外语口语合格,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7、学院各专业类(专业)学生入学后教学语种均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谨慎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