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只招英语考生。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汽车造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应符合所报专业的体检标准。报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的文科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它专业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⒈分数优先原则,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⒉优中选优原则,即对于分数相同考生,根据考生各科成绩、身体情况等综合评定,选择最适应专业的考生
⒊完成计划原则,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保证专业计划原则,即专业计划原则上不调整,专业服从调剂考生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
5.江苏省
⑴ 选测科目:物理,另外一科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⑵ 考生须达到当地的专科录取线,我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
⑶ 对进线考生的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投档分数相同时,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高分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aii.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9999号
联系电话:(0431)85751826
联系人:高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