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呼伦贝尔学院录取规则

二、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国际经济贸易专业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

2.外语笔试、口语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录取的英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并且外语口试成绩良好以上。英语(蒙语授课)本科专业要求英语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

3.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酒店管理(本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4.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少数民族预科班(汉授)只招收户籍为呼伦贝尔市的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及俄罗斯族考生。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录取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2.学校执行相关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3.新生入校后,我校对新生复查,经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及学籍。

4.同等条件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文科数学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高职类考生依次按照专业综合、高职语文、高职数学、高职英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内蒙古自治区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专业课统考且考试成绩合格,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后,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

书法学只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生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内蒙古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本科合格成绩,文化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科类为汉授体育和蒙授体育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数学、文科(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后择优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7.其他省市的艺术类考生承认其专业课联考成绩,若无省市专业课联考则承认其他同层次本科院校专业课合格证。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