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长春光华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贯彻落实国家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并按国家有关评审规定进行发放。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用国家助学金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至今资助总额为10915000.00元,资助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3%。学院每学期还设立了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奖学金占学生总数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