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奖励资助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此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院对贫困学生按国家政策进行帮困助学和勤工助学。湖南省现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暑假期间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