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五条 按有关规定,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近20余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困难生信息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联系国家助学贷款等。

第二十七条 按照相关规定,学院每年选拔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国际交流项目有近3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