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沈阳大学科技工程学院奖励资助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校长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由沈阳市总工会、沈阳市红十字会、沈阳市教育基金会在学校设立的“阳光助学金”、“博爱奖学金”、“教育基金会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入学后,可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