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设立:

(一)达到各省市重点线的考生可以获得新生入学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数不限。

(二)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励。

(三)学院设立一、二、三、四等“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获奖学生比例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