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奖励资助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设立奖、助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特等奖学金按条件评选,本、专科学生均为3000元/人;一等奖学金人数原则上占学生总数的3%。其中,本科学生1500元/人,专科学生1200元/人;二等奖学金人数原则上占学生总数的6%。其中,本科学生800元/人,专科学生600元/人;三等奖学金人数原则上占学生总数的11%;其中,本科学生400元/人,专科学生300元/人。
2、勤工助学基金:凡愿意参加勤工助学的困难学生,可根据学院能够提供的岗位数,在学院的统一安排下获得勤工助学机会。
  3、特殊临时性困难补助金。
  4、单项奖学金:学院为在德智体或学业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设置了若干单项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