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1985年,成立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 1993年,在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设立上海大学法学院,当年开始招收普教本科生。 2004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成为独立设置的本科院校。 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认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