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西安科技大学历史沿革

1958年7月,陕西省人委根据西北协作区第二个五年计划中煤炭工业在发展对培养科技干部的要求,以会办骥字第307号文正式批准,成立“西安矿业学院”,同时组成了西安矿业学院筹备委员会,由陕西省委宣传部长张华辛任主任,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局长郝耀、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苏庄任副主任,成员有:何候、候运广、袁耀庭等。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何能主持,负责开展日常筹备工作。1958年8月1日,筹备委员会正式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根据陕西省人委、高教局精神,研究部署了筹备工作。责成筹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筹备工作。
  根据陕西省人委、高教局决定:“将西安交通大学的采矿、地质两系全套设备物资(包括新设的矿山机电专业)并带既定任务(包括58年度设备物资、经费预算及原在校学生和本年度新招学生)调出”建立新校,以陕西省煤炭工业局干部学校为校址(煤干校搬回原煤田地质局),占地103亩。从1958年8月12日起,有关各方开始搬迁。当时由西安交大转来学生210名。交通大学招生到矿院报到的新生243名,另从交大转来教职工96人,设备费5万多元,中外书籍1万余册和部分教学、实验设备。这些由西安交通大学转来的师生以及设备、书籍等就是西安矿业学院成立时的基础。
  在陕西省委、省人委、陕西省煤炭局的领导下,在西安交通大学等兄弟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方努力,筹备工作就绪。1958年9月15日,西安矿业学院开学典礼在西安市吉祥村矿院校址内隆重举行。省委有关领导,省煤炭工业局领导、西安交通大学领导等出席大会。一所新的高等煤炭院校——西安矿业学院宣告成立,隶属于煤炭工业部,原中国科学院院长郭沫若题写了校名,与中国矿业大学(原北京矿业学院)是当时煤炭系统仅有的两所5年制本科高校。1998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我校划转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1999年6月9日,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科技学院”。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