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招生
中国海洋大学保送生招生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0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学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报名条件并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

  (一)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或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广州市广外附设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等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习成绩总排名不低于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人数的前10%,且高中阶段曾在地市以上(含地市)级外语演讲比赛中获奖者。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学生个人用表》;

  2、考生所在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推荐用表》,将《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推荐用表》与考生高中三年历次期中和期末考试原始成绩单复印件(须经学校教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封口加印,连同《中国海洋大学2010年保送生申请表---学生个人用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10年1月20日前,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对于报送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保送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所寄材料请考生自留备份,恕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及时通知中学及考生本人。

  2、测试

  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面试采取回答既定题目和即兴回答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社会责任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团结协作精神等。

  测试时间、测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2010年1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本人。

  3、公示

  我校将依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并按照参加我校测试的测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示。

  4、录取。

  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和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所在中学。

  四、专业安排

  保送生可选报的专业原则上是我校2010年招生的专业。学校将根据保送生测试成绩、个人特长及专业志愿等情况,确定保送生的录取专业。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录取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的专业,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各专业。

  五、监督

  我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66782733)。

  六、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

  邮编:266100

  电话:0532-66782426、66781723

  传真:0532-66782478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ww2.ouc.edu.cn/zsb/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