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招生
华东政法大学保送生招生

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1年我校继续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保送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有关保送生资格要求的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一)除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具体招生专业请登录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查询。其中,外国语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英语或者日语专业;
(二)考生报考专业时请注意招生科类、身体条件等特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者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生推荐表》;
3、报名者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
4、报名材料须于2011年1月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包括:
(1)《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生推荐表》;
(2)体检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如证明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等);
(4)一寸照片1张(与推荐表同一底版)。
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报名者自留底稿。
2、审核
我校将于2011年1月15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四、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
笔试内容为 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共150分)。
面试由学校成立保送生面试小组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
有关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将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通告。
五、录取规则
(一)预录取:考生经我校水平测试后,根据考生整体考试情况,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二)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一)保送生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所有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二)校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重大事项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监督电话:021-67790299;
邮箱:jiwei@ecupl.edu.cn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021-67790220
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www.hzg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