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我院是经教育部授权由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地处历史名城—遵义市,占地500余亩。学院视学生就业为生命线,实行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并重的原则。国家“第四职业技能鉴定所”设在我院,可考核颁发机械加工、计算机、电工、无线电家电维修、制图、数控工艺等几十个工种初、中、高级职业技能证,为学生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是贵州省省级示范专业。

  我院毕业生主要就业于航天、航空集团下属的多个军工企业。还将优秀学生推荐到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就业。2008年的就业率居贵州省高校前列,达92%以上。

  学院全称: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223;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收费标准:学费2600~48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29个省(市)招生25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见招生目录。

  三、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以省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则按第二、第三……及平行志愿顺序录取。

  3、导游、旅游、酒店、物业管理、旅游英语等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M以上,女生1.55M以上,五官端正,男女比例为3:7。旅游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高考英语成绩分数不低于60分。其他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0M以上,女生身高1.50M以上。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为提前批次录取(艺术类),其它专业为普通类。

  四、在校生和毕业生待遇

  1、在校生待遇:家庭贫困学生,可向生源地或录取院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获得国家助学金1500—2500元/年;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者可获励志奖学金5000元、特别优秀者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

  2、  毕业生待遇:推荐就业。学业修满并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教育部备案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学习优秀的大二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毕业后获本科毕业证书。

  五、 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六、 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学院地址:遵义市延安路314号      

  网站:http://www.gzhtzy.cn(网通)     http://www.gzhtzy.com(电信)

  电    话:0852-8612782  8612502    传真:0852-8612782

  联 系 人:   陈老师   王老师  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