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
  2014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海路505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总计划数共710名。其中应、历届三校毕业生610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10名;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生 88名;复退伍军人2名。详情查看附表一。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九、录取规则一、应、历届三校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及不全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要求: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测试时间为60分钟。报考《应用日语》专业的考生校考成绩中英语部分改为日语部分进行测试。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分值100分)。《入学测试》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校考测试时间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入学测试(分值150分)和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色彩》科目。《素描》、《色彩》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各90分钟。 4、报考《应用英语》专业须加试《英语口语》。 5、报考《应用日语》专业须加试《日语口语》。 6、报考《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专业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可以报名参加报考对应语言类专业的《口语》测试。 7、以上语言类《口语》测试分值均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二)录取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应用日语》专业考生不得转录其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按入学测试成绩+校考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3、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测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则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4、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各专业录取则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测试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测试时间均为60分钟。 3、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校考,内容:《素描》、《色彩》测试。《素描》、《色彩》科目分值各为100分,测试时间各为90分钟。 4、报考语言类专业:除《应用英语》、《应用日语》专业《口语》必考外,《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法语》、《应用韩语》的考生,以自愿为原则,可以报名参加对应报考语言类专业的《口语》测试。 5、语言类专业《口语》测试分值均为20分。测试时间10分钟/人左右。 6、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F的折算分:A=100;B=90;C=75; D=60;F=40。(二)录取办法: 1、报考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 50%+校考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2、报考非艺术类工科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 50%+校考成绩+(口语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校考成绩高的考生。 3、报考艺术类专业:按高中阶段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50%+ 专业测试成绩+政策和校内加分=合成分,依据合成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录取后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录非艺术类专业。 4、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数,接受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按考生的合成分(同考试科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分相同,非艺术类专业则优先录取学校组织的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则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5、如我院一志愿录取后有缺额计划,接收二志愿和调剂志愿的考生。二志愿录取按10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同分非艺术类文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语文、政治科目顺序;工科类专业按学业水平考试外语、数学、政治科目顺序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三、复退伍军人招生和录取政策按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2、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3、其他各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7】第003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四人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科/人;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人。(沪价费【2006】第005号】、沪价行【2000】第117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68021818、021-68020551、021-68020632 021-68020939(传真)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68025976

  十四、学校网址http://www.sicfl.edu.cn www.sicfl.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1、根据市教委文件精神,被录取的学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 2、2013年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的报到时间准时报到,未报到者将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4、要求所有新生一律住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