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0995(国标)  5013(在新疆的院校编码)

  三、办学性质: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四、校    址: 新疆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五、学院概况:

  良好的办学信誉: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务院表彰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5年6月,教育部周济部长亲临学院视察,周济部长指出:“学院有一套完整的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思想,以就业为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全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创造了宝贵的经验”。2007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莅临学院视察,并题写了“愿新疆农职院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出更大的贡献”的题词。

  先进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对准市场设专业、对准岗位设课程、对准能力抓教学、对准创业育人才”的“四对准”及“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零距离’,知识能力与岗位要求‘零距离’”的“两个零距离”教改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以体验为中心”的“立德树人”理念。

  多元的教育平台:拥有按专业设置、门类齐全的各类实验实训室56个,各类实验仪器设备4000多台(件)。设立有计算机信息中心,种子检验检测中心,胚胎移植中心,组织培养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电子新闻实训中心。建有先进的“中国—以色列旱区农业示范培训中心”等23个校内实训基地,864家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与昌吉州政府共建了资源共享的1.7万平方米图书信息大楼,内有各类藏书近70万册。建有设备先进的校园网、卫星电视及闭路电视双控系统。副教授以上教师近80人,并聘请北京大学、北京联合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和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国等近50位著名学者为客座教授。学院积极与国际职业教育接轨,成立了国际合作学院,与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中亚国家开展联合办学,开办出国留学班,接收外国留学生,成功搭建了国际教育平台。

  优越的地理位置:乌鲁木齐-昌吉实现了一体化建设,我院位于乌-昌地区的核心区域—昌吉市,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欧亚大陆桥(北疆铁路),乌奎高速公路,312国道横贯东西,交通十分便利。西部大开发后兴起的龙头企业群分布在学院周边,形成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及就业环境。

  学院是国家级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占地4000亩,其中3400亩新校区将被建成新疆现代农业示范培训中心。校园内绿树成荫,绿草茵茵,鸟语花香,美丽宁静的校园,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

  符合职教特色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学院实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并行的双证书培养制度。同时提供条件帮助学生获得其它多种技能证书,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能力,实现学生多样化、多元化、高层次就业。

  初次就业率名列新疆同类高校首位:我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已连续五年位居新疆同类高校首位,2006-2008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99.7%、99.12%和99.8%。同时通过与宁波、辽宁、苏州、北京信息等职业技术学院的联合办学,开发内地就业市场,实现我院毕业生在内地高质量、稳定的就业。

  六、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厅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2、(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3)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4、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无外语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学院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录取结果公布:

  我院通过校园网及时公布录取信息,考生也可通过我院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各省、区、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查询方式查询。

  八、学制,学费,宿费:

  学制三年。学费:理科专业:3300元/生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生年,英语类专业:3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5500元/生年,中外合作班学费:在本院就读期间按已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取。宿费:600元/生年或800元/生年。

  九、奖、助、贷措施:

  作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2009年新入校的高职生学费每生每年优惠100元,2008年我院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34.05%,2009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十、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本省、区、市招办公布信息。

  十一、就业及升学: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颁发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我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事厅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2008年我院推行了毕业生“召回制”成为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突破。

  2、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选拔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及录取查询方式:

  1、登陆我院招生网站:www.xjnzy.edu.cn

  2、联系电话:0994—2334961、0994—2362220、
  13999359499、13999548822、15899096000

  3、联系人:仝老师、石老师、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