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天津工业大学奖励资助

第二十七条 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包括以下三类:(一)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二)校级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励金;(三)社会奖学金:香港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及其他面向学院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勤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等,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