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北华大学奖励资助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我校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了学校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奖助学金

包括优秀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及社会各类奖助学金,依照《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北华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期间遇到临时困难,影响到学生个人学习和生活的,可申请发放临时困难补助。
4.学费减免
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及烈士子女实行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5.校内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6.绿色通道
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从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