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枣庄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第十八条 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困难补助

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种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注重特困生的救助工作,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根据学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可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