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奖励资助

  六、奖学金、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提供绿色通道以及勤工助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