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奖励资助

  第七章    奖、贷、助学措施

  第十六条  奖学金设有:教育部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云南省政府的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我院的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还有云南农垦“天骄奖学金”。

  第十七条  资助措施:(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2)申请特别困难临时生活补助;(3)申请学院提供的勤工俭学岗位;(4)特别困难学生毕业时,还可申请减免一年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