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沧州师范学院奖励资助

1.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承认教育部及各省确定的考生录取原则及相关政策。

3.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4.学校不做预留计划,不设立分数级差。分配专业时遵循“志愿清、专业清”原则。考生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英语和商务英语两个本科专业要求英语口试成绩及格以上,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加限制。

6.河北省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如河北省2019年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录取原则有调整,则按照调整后原则执行,校考类专业录取依旧执行上述原则。

7.河北以外省份的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原则依据该省份考试院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分录取。

8.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两个专科专业在取得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文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