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资助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金额:4000元/年;
奖励范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按照比例分配至各系(学区)。
(二)学院奖学金
1、奖励金额: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2、奖励范围:学院奖学金的人数以班级人数的35%核定。其中一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的20%评定。当计算一、二、三等奖学金的人数出现小数时,在保证班级35%核定的获奖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可在各等奖获奖比例上作适度调整。
(三)国家助学金
1、助学金额:150元/月,一年按十个月发放;
2、助学范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分配的名额,按照比例分配至各系(学区)。
(四)学院助学金
1、助学金额:一等助学金:900元、二等助学金:600元;
2、助学范围:按全院学生人数的6%评定,其中一等助学金占40%,二等助学金占60%;
(五)学院单项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300元/年;二等奖200元/年;三等奖:100元/年
评选范围:在学习、科技创新、道德风尚、文艺体育、技能操作、社会实践、宣传、论文、毕业设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六)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勤工助学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