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09年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3]196号和粤价[2008]150号文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情况如下(单位:元/学年):

  学  费:珠海校区:理科类6500,文科类5500,美术类7500;

  广州校区:理科类6000,文科类5000;

  住宿费:珠海校区:1500;广州校区: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