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重庆邮电大学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执行,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费标准为:

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四年期间每学年28000元;

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四年期间每学年30000元;

通信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四年期间每学年4000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在国外修读期间还需按外方学费标准另缴外方学校学费。

第十八条 新生住宿费为800元~1200元/每生每学年。

第十九条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