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收费标准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第二十三条 我院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理工类专业学费为12000元/生·年

文史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5000元/生·年

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

第二十四条 上述收费,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