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八、招生录取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科和文化科考试成绩都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学院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考生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科目要求:按各生源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5、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师范类考生还应具备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6、属政策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部和各生源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7、食品营养与检测和旅游管理专业不招色盲、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考生。

  8、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园林技术、水产养殖、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考生。

  9、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