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六条

  (一)符合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列出条件。

  (二)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

  (二)原则上不录取无我校志愿(含院校服从)的考生。

  (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有关政策加分后优先录取。

  (四)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可录取第二志愿以后有我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分配)的考生。

  (五)录取考生,普通专业原则上按专业招生计划从考生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适当考虑相关科的分数。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从线上考生按一定比例分别录取文化总分高和术科分高的考生。

  (六)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女生在1.60米以上。学前教育专业不招乙肝病毒携带考生。

  (七)所有专业均不需要加试,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八)对男女生招收比例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