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学院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1、按教育部要求,学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3、没有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或加试加以要求、限制,各专业间不设级差或专业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参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进行专业安排,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剂专业。

  4、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5、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无身高、视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