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1、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3、对符合加分、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4、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5、除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6、学院对报考英语和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7、学院对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女162cm以上;对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和导游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

  8、音乐表演(器乐表演)专业只招钢琴考生;

  9、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且参加所在省市区专业联考,无联考的学院承认各高校单独测试成绩。对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院按照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10、财务会计类包括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和会计与审计专业,财政金融类包括国际金融和保险实务专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自主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