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八、录取规则:

  1.学校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院校志愿的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对深圳市外的考生,原则上只录第一志愿,其户籍待遇按《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办理,即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到深圳市的手续。

  3.专业志愿的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提档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4.在同等情况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优先录取。

  5.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按原始成绩排队。

  6.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是: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乘以30%,加上术科总分乘以70%,再按合计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7.新生入学后,学校以英语语种教学为主(应用法语、应用德语、商务日语三个专业除外),其它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微电子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考生、不招高度近视考生;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检测技术及应用、图形图像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及美术类专业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出版与发行、城市园林、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运用技术、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生物技术、药学专业不招乙肝考生、不招色盲考生;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不招乙肝考生;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事业管理、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同时,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不招乙肝考生,护理专业不招乙肝考生、不招色盲考生;

  行政管理(文秘)专业要求考生双手十指健全,无听力障碍;

  其它未注明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9.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布的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