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三、录取条件及原则

  1、录取条件

  高职高专类的艺术、体育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的术科统考成绩。

  学院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省招生办公室提供考生的档案,按志愿结合专业特点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接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2、录取原则

  对于上线考生,学院将按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计划完成以后,将根据考生所填其它专业志愿顺次录取。对虽已上线,但因所报专业志愿计划满未被录取而又不愿服从调剂到其他专业的考生,学院将作退档处理。对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学院将结合考生本人所填专业志愿和学院各专业生源情况予以调剂录取。

  3、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两个专业今年不要求加试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