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山东工商学院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我校在实行完全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比例设置为1:1,凡投档进我校的考生,只要专业服从调剂,符合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不会被退档。在实行不完全平行志愿或是实行传统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招办的规定,以不超过1:1.2 的比例投档。山东省的投档比例按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2、录取规则:

(1)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要求的则从其规定。若无则按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规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

(2)内蒙古自治区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录取;江苏省采取“先分数后等级”录取;上海进档考生,专业组内满足上述第(1)条录取规则。

3、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学校对往届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5、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6、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除部分服务外包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7、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主要进行文化课测试、体检和身份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