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荆州理工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1、学校在全国分专业招生计划共计3100人。招生省份为:重庆、安徽、江西、江苏、广东、海南、甘肃、吉林、辽宁、黑龙江、陕西、山东、山西、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浙江、福建、云南、贵州、四川、新疆、内蒙古等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

  2、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3、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各生源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予以确定;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高校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必须合格。

  5、对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和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情况,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6、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