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贵州工商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十、填报志愿及录取方法

  填报志愿

  按国家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

  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报考类别第一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招考院统一投档,我院按第一志愿择优录取。

  2、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①有文艺特长(如乐器、书法、绘画、唱歌等);② 有体育特长; ③ 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④ 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秀奖的考生;⑤ 思想品德好,有突出事迹。

  3、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列。